■ 必選責任:
1、重大疾病保險金:110種重疾,賠付1次,賠付100%基本保額;
2、輕癥疾病保險金:50種輕癥不分組,累計最多賠3次,每次賠付30%基本保額;
3、中癥疾病保險金:25種中癥不分組,累計最多賠2次,每次賠付60%基本保額;
4、保費豁免:被保險人首次確診并賠付輕癥保險金或中癥保險金后,豁免余期保費,保單繼續有效。
■ 可選責任:
1、疾病關愛保險金:60歲前確診重疾,額外賠付100%保額;確診中癥,額外賠付20%保額。也就是說,首次重疾最高可賠200%基本保額;首次中癥最高可賠80%基本保額,額外賠付的比例是目前市場上最高的。
2、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險金:60周歲前首次確診重疾,間隔3年后,再次罹患同種(持續除外),或不同種重疾,可額外賠付80%基本保額,無年齡限制。(注意:如果同時附加重度惡性腫瘤津貼,兩項責任可疊加賠付。)
3、惡性腫瘤-重度醫療津貼:首次確診惡性腫瘤--重度1年后,惡性腫瘤--重度狀態(含新發、復發、轉移、持續)持續治療,每隔一年給付一次,最多賠3次,每次賠40%基本保額。被保險人首次確診重疾,豁免后續應交保費,該項保障仍然有效。
4、身故或全殘保險金:18周歲(不含)前,賠付累計已交保費與現金價值中較大者;18周歲后,賠付100%基本保額。
二、超級瑪麗7號重疾險(經典版)確診重疾賠多少錢?
30周歲的小C 投保了超級瑪麗7號重疾險(經典版),選擇30萬保額,30年交,保終身,并附加了疾病關愛保險金、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險金與惡性腫瘤--重度醫療津貼,每年保費4878元。
小C在35歲時,左乳檢查出乳腺癌,隨即開始抗癌治療。治療時間持續3奶奶,3年后癌癥右乳轉移。
小C患病后即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,符合重大疾病定義,且未滿60周歲,賠付30+30=60萬,豁免后期保費。
患癌期間,癌癥屬持續狀態,每隔365天再申請30*40%=12萬惡性腫瘤--重度醫療津貼,累計申請3次,共36萬。
3年后,乳腺癌位置轉移,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險金,再賠30*80%=24萬,合同終止。
最后,小C 最終共獲賠120萬元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