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民就醫時可使用醫療保險的憑證,上面記錄著參保人的信息、參保單位的社保登記證編碼和個人手冊編號,一般到醫院就醫或到藥店購藥不用隨身攜帶這個藍本。
但是,當參保人需要辦理住院手續時,就必須向住院處出示個人醫療手冊(藍本),由于有了這個藍本,住院醫療費用就會有將近八成的醫療費用由這個手冊來進行結算,而不用由自己先墊付全部的住院押金,醫院會根據你有無藍本來決定你先交全部醫療費的20%或100%的押金。
在參保人住院期間,所有應當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,就可以用醫保手冊在醫院就地結算了,你只需要交納住院期間你個人應當承擔的費用部分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