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保險,是為補償疾病所帶來的醫療費用的一種保險。職工因疾病、負傷、生育時,由社會或企業提供必要的醫療服務或物質幫助的社會保險。2014年上海提高職工醫保封頂線。本文將為您介紹具體情況。
4月1日上海市醫保進入2014醫保年度(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)。從2014年4月1日起,上海市將2014醫保年度職工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從34萬元提高到36萬元,最高支付限額以上的部分,仍由地方附加醫療保險基金支付80%。外來從業人員醫保和小城鎮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同步調整。同時,2014醫保年度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準、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均不作調整,仍然按照2013醫保年度標準執行。